close

陸資若來台投資劇場,表演內容恐受限。圖為台灣舞台劇《步步驚笑》。《壹週刊》 【陳威廷╱台北報導】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》開放兩岸資金互相投資經營劇場、音樂廳,台灣資金登陸投資佔比不設限,中國來台投資持股只能在一半以下,官方認為有利活絡國內表演藝術生態,台灣獲利大且有主導權。但文化界憂心,中國來台投資場館恐限制表演內容,台灣業者又無力與對岸競爭,最後兩頭空,反讓對岸文化入侵。

服貿協議允許兩岸互相開放經營劇場和音樂廳,文化部表示服貿簽訂後,台灣團隊可到對岸投資、經營表演場館,不受股權佔比限制,但對岸來台只能在5成以下,不具控制力,引進中國資金可讓台灣劇場營運注入活水,整體來說台灣獲益較大。
但熟稔兩岸文化事業發展的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說,中國20年已花約台幣7兆多元,蓋兩千多座演出場所,達台北兩廳院等級的就有137個,經營者都與政府有關,台灣業者登陸短期難抗衡,業者還要與國家機器競爭,會很辛苦。
許認為,無論經營劇場、音樂廳或登台表演,只要談到意識形態,中國會格外慎重,讓步可能性不大,且對岸劇本要事前審查,台灣完全尊重創作、言論自由,「我們進去與他們進來,完全是兩回事。」他直言,服貿開放劇場與音樂廳對我方完全不利,形同把台灣拱手讓出去。
劇場導演鴻鴻也說,服貿看似台灣佔便宜,但細究兩岸潛規則,對岸對表演藝術採事先審核制,對劇情有意見就要刪除,曾有國內團體到對岸,劇中外遇情節就被刪掉,對比台灣言論自由及尊重藝術創作,兩岸已站在不同起跑點。

鴻鴻憂心屆時台灣團體到對岸恐處處受限難登台,但中國戲劇、音樂卻可大舉侵台,「形同新一波文化入侵。」
文化部強調,為保障台灣表演團體演出權益,中國投資申請審查時會嚴格把關,要求投資案不得排斥台灣團體;也將要求業者不得違反我國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,若刻意排斥我方團隊,將禁止其投資。

●開放承諾
◎台對中開放:中國服務提供者在台以合資、合夥形式設劇場、音樂廳等,總持股比率須低於50%,不具控制力
◎中對台開放:台灣服務提供者可在中國設立由台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的合資、合作音樂廳、劇場等場所
●對台影響
◎正面影響:
.開拓中國市場,增加台灣演出據點
.引入資金,提高台灣民間對劇場、音樂廳的投資意願
◎負面影響:
.台灣業者難攻入對岸,中國業者卻可大舉侵台
.到對岸表演須事前審查,中國來台不用審查
.來台投資的中資仍可與友好台資、外資聯合,對劇場產生直接影響力,不利台灣表演團隊演出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【蘋論陣線】: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

有話要說 投稿「即時論壇」

onlineopinions@appledaily.com.tw

留言限140字以內。留言將於發送留言後的第二日早上6:00,由系統自動刪除。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、涉及人身攻擊言論、張貼廣告與涉及交易訊息、重複張貼,一律刪除。請勿留下個人隱私資料,以免遭人盜用,蘋果日報將不負管理之責。網友應謹慎發言,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,違者自負法律責任。涉及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攻擊性、猥褻、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、圖片及任 何形式檔案,蘋果日報有權逕自刪除。若因前述行為導致他人檢舉、投訴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,本論壇將配合主管機關處理。參與討論的網友,視為同意本網站管理者,可隨時對討論區內所有內容、留言等進行刪除動作,或因應版面重新設計而 移動整個討論區位置、調整討論區功能。敬請網友遵守以上原則,不同意者,請勿在此發表言論。

請按此連結進入資料連結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